长春市双阳区档案局(馆)是一个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始建于1959年5月8日,时称双阳县档案资料馆。1963年改称双阳县档案馆。文革期间停止办公,1973年12月20日恢复。1980年10月7日成立双阳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1994年10月13日,县档案局、档案馆合一设置,为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1995年7月撤县设区,双阳县档案馆更名为双阳区档案馆。
长春市双阳区档案局(馆)主要职责是主管本区档案事业,并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规划和筹建区域内各级档案室,逐步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组织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收集本馆范围内现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整理、编目、鉴定和保管;根据有关规定开放档案,并为社会提供利用。档案局(馆)现有编制12人,内设综合编研科、监督指导科、管理征集科。综合编研科: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做好文秘、调研、信息、接待及财务、后勤工作。
综合编研科科长:霍花
监督指导科:负责依法监督、指导全区档案业务工作,抓好档案业务人员培训管理,抓好全区各级各类档案室建设。
监督指导科科长:郭丽娟
管理征集科:负责全区档案的接收、管理。定期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鉴定,负责档案的提供利用及统计工作。
管理征集科长:祖克民
双阳区档案馆位于双阳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内,现有办公和业务用房826平方米。档案保管条件优越。配有密集架、除湿机、吸尘器等设备,保证馆藏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长春市双阳区档案馆于1998年被吉林省档案局评为吉林省先进一级档案馆,并被省人民政府评为“九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