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吉林省出台了《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随着这项新政策实施,一批批档案丢失、办不了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涌入区档案馆, 区档案馆的阅览室外,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一幕,每天狭小的阅览室里都挤了满满一屋子人。从9月下旬至现在,就有近400多位利用者前来查询劳动调配存根档案,区档案馆为其中的近300人查到并出具了企业职工档案证明,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提供了有效证据。
这次来查询企业职工档案的利用者绝大部分是区属镇办企业的工人,他们六、七十年代参加工作,后因单位长期停产、重组、改制等,或被精减,或办理退休。他们平均年龄都在70岁左右,目前仅靠低保维持生活,有的甚至没有收入。在本应享受国家养老政策时,又遇到档案丢失的难题。档案馆可以提供有效证明帮助他们办理保险的消息,在这些老人中间一传十、十传百地传递着,所以才出现了踊跃查档的一幕。看到老人们期待的目光,区档案局查档接待员以极大热情为他们提供帮助,耐心地解答老人们的咨询,想方设法启发他们回忆线索。有一位年近7旬的利用者是在儿子的陪伴下来查档的,由于年龄大,记忆力不好,本人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单位的准确名称已模糊不清,但在工作人员耐心启发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档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