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局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3月7日,北京市档案局就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召开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区县、市属单位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畅谈贯彻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
与会同志认为,《
意见》对于档案部门如何抓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指导作用;《意见》思路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且业务研究有深度,工作部署有速度,很好地发挥了最高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档案事业健康协调中的指挥、引领作用。与会同志认为,《意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准确定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在国家档案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的位置,以及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意见》指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意见》使档案部门充分认识到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二是使档案部门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任务。《意见》概括了档案部门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开发不足、方法落后、水平不高等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三是部署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重点突出,要求具体,适宜各地、各部门按照《意见》的要求,根据实际发展现状,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市档案局副局长姜之茂主持会议,要求与会者要全面领会、准确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档案信息化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抓住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即千方百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找准差距,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提高北京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