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吉人联字[2003]2号《关于在全省档案业务人员中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和《吉林省档案条例》的要求,鉴于我区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的现状,经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区档案局决定对新接任的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举办持证上岗培训班。
实行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工作,是今后一项关系到档案干部教育的系统工程,也是对档案人员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档案业务人员经培训考试后由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发给《吉林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需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称职以上等次,不得晋级提职。为更好贯彻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单位档案员(没有取得档案人员资格证的专、兼职各类档案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主要培训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操作,会计档案、照片档案的归档立卷,归档文件的收集、规档范围、保管期限的划分,档案的现代化(电子目录的制作和操作以及电子文本的归档),档案的编研(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的编写)等。
三、岗位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现场辅导与学员实践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总学时为80学时。
四、收费标准:每人260元。
培训时间地点:5月15日开班,5月24日结束,地点粮食局会议室。
五、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截止到5月10日,报名地点为区档案局综合科,同时携带2张一寸照片。
六、几点要求
1、根据吉人联字[2003]2号文件的规定,在双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业务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取得档案从业资格,持有《吉林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没有获得档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不得申请取得档案人员荣誉证书,不能享受档案保健补贴费。
3、区档案局要将持证上岗工作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无证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要督促调离本岗位。
4、各建档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积极支持、踊跃参加。于5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上报到区档案局综合科。
联系人:崔跃文 汤 明 联系电话;4223688
附:
《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登记表》
双阳区档案局
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