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长单位档案部门:
为繁荣档案学术研究,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长春市档案学会2006年工作计划,市档案学会拟于今年10月份召开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本次学术研讨会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一是档案工作为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建设服务;二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三是档案法制建设;四是拓展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作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践,自行确定内容撰写论文。学术成果形式不限,可以是论文,也可以是调查报告或某一方面的体会、研究成果等。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主管局(公司、集团)档案部门要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单位,并组织好参评论文及工作成果的申报工作。
(二)参评论文及工作成果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观点正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字数在1500字以上。
(三)论文采用A4幅面纸打印一式5份,并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另外需报电子版论文一套。市档案学会学术委员会对上报的论文统一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向中国档案学会和吉林省档案学会推荐优秀成果。
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开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费用
参评的论文,每篇交纳评审费30元,若多人合作项目,每增加一人另加证书费10元,申报合作者不得超过3人。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截至2006年8月31日止。受理部门:长春市档案学会(景阳大路320号,市档案局综合法规处),联系人:刁艳梅,联系电话:7627002。
另外,中国档案学会和吉林省档案学会将分别组织开展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市档案学会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优秀成果,具体要求请登陆“长春档案信息资源网”,在“工作动态”或“学术科研---学会活动”栏目查看。
长春市档案学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