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的公告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档案部门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吉办发[2004]3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公民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和全区经济建设及其它各项事业的需要,双阳区成立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地点设在区档案局。现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收集了1 996年至2005年以来区直机关、各部门下发的非涉密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内容涉及百姓关心的城镇建设、劳动就业、文化教育、民政优抚、离退休待遇、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现行文件。
2、凡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查阅、摘录或复制非涉密性文件。
3、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场所在双阳区档案局。
4、凡利用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档案法》及党和国家利用档案的有关规定,遵守档案馆的规章制度。
5、利用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夏: 8:3 0—1 1:00 1 3:3 0— 1 7:00
冬: 8:3 0—1 1:00 1 3:0 0 —l 6:00
中共双阳区委办公室
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