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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双阳区档案馆向社会开放部分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望广大利用者按规定并持有效证件进行查阅利用。
开放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 2:00
下午13:30-17:00
特此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档案馆
2006年7月1日